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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明的追求,是一座城市的终极使命。2015年潍坊市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11月,潍坊市成功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多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总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和汗水,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潍坊风筝广场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市民走过如画的人民广场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城市品质 

  近年来,潍坊市不断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强城市管理,努力提高城市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大力实施提升市区战略,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片区开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建项目,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近三年,累计动态推进重点项目500余个,完成投资640亿元。先后建成投用奥体中心、鲁台会展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健康城等重要功能设施,加快推进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改造、济青高铁、潍日高速、青银高速改造等重点项目潍坊市被确定为全国高铁枢纽城市和36个高铁物流枢纽城市之一。实施城市交通综合规划,加强城市路网建设,在城区建成主干道60余条、次干道110条,总里程达1770余公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交通集散系统。不断完善社区配套,建成城市社区32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建设生态文明家园。潍坊市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生活。对白浪河、虞河、浞河、大于河等流经市区的主要河流进行全线生态修复,以水为脉优化城市生态,先后建成植物园、白浪河绿洲湿地公园、北辰湿地公园等57处公园湿地,彰显了“绿染四季、花满全城、水润潍州”的城市风貌。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和环境治理十大工程,持续治理环境问题,近三年落实环保项目1668个,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水、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2016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53天。峡山区获批建设山东省第一个生态经济发展区。潍坊市全域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速城市公交车低碳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50%。推进城市绿色慢行系统建设,建成自行车绿道1100多公里,投放公共自行车5万多辆,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城全覆盖,年骑行量超过7300万人次,成为城市绿色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加强城市动态管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全面梳理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每年集中开展重点区域、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门前三包和卫生死角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顽疾。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完善道路交通监控网络,开展“四通一治”、春雷行动和“礼让斑马线”等专项行动,治理交通违法现象,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倡导文明出行。近三年,累计解决各类问题1.6万余个,显著改善了城市环境秩序。潍坊市着眼动态管理,打造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把城市划分为199个网格单位,将市政服务、市容秩序、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等纳入数字化在线全程监管,保证了城市环境持续改善。 

 

好人巡讲团、巡讲团成员走进文明单位和街道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潍坊市道德主题公园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坚持价值引领,塑造文明风尚 

  潍坊市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增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思想内涵,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强化市民道德教育。坚持党风政风社风家风一体建设,倡树新风正气,培育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风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持续开展“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做主人,争先锋,我与城市共提升”等系列活动,实施“四德工程”,培育道德自觉。深入实施“亲子共成长”工程,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潍坊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在全国全省领先位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组织开展“传扬家风家训、建设幸福家庭”、“我说我的家风家训故事”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全市有1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24户家庭被评为全省文明家庭,100户家庭被表彰为全市文明家庭。 

  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社会风向教育引导行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教育实践活动,开通“信用潍坊”官方网站,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已归集42个部门的2400余万条信用数据,定期发布诚信“红黑名单”,有力地推进了诚信建设制度化。潍坊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59个地级市中位名列第7,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大型志愿服务项目300多个,近60万志愿者长期活跃在全市的各项工作基层一线。潍坊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抵制大操大办、炫富斗阔、奢靡浪费等不良现象,倡树现代文明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先后建立法治文化广场80个、普法一条街9000余条,有效提高了市民法治意识,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城市。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力度,潍坊日报、潍坊晚报每年刊载公益广告均超过130版,潍坊电台、潍坊电视台年播出公益广告4万条次。全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设施达1.68万余处,公益广告在公交车体和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沿街门店等电子屏刊播占比超过20%,在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围挡刊载占比超过30%。潍坊市注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市、县、镇、村四级评选推荐机制。截至201710月,已有980人进入潍坊好人榜,245人入选山东好人榜,72入选中国好人榜;累计评选全市道德模范103人,推出全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21人、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7人,涌现出了王乐义、王伯祥、崔学选、王钦峰等一批全国重大典型。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在风筝广场、十笏园街区等人流密集区建成一批好人主题广场,营造了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群众文化演出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潍坊国际风筝会掠影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坚持改善治理,增进人民福祉 

  潍坊市始终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让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增进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 

  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在全省率先发布三张清单,压减63%的市级权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31个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实现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建成V智慧城市云服务平台,成为全国首批信息惠民试点市和信息消费试点市。将33个部门(单位)设立的39条服务热线统一并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与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对接,真正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潍坊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司法、教育、科技、现代农业、民生领域等各个领域改革创新,激发城市活力,提升服务质量。累计承担中央、省改革试点任务78项。

  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制度化安排、项目化落实、系统化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年办好一批惠民实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潍坊市把脱贫攻坚作第一民生工程,推进精准识贫、精准脱贫,2016年全市6.65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净脱贫5.54万人,269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241个;今年,将高质量完成剩余任务,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名群众掉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化解城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提前两年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实现中小学标准化率100%,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验收,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连续7年位居全省第一。扎实推进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全市户籍人员参保登记入库率达到99.6%。不断提高低保水平,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12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67元。 

  丰富文化供给。潍坊市深入实施文化场馆、人才培训、精品创作等七大惠民工程,加大文化供给,努力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潍坊大剧院、图书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文化场馆相继建成并向社会免费开放,镇街文化站、村级文化中心全部达到省以上标准,城市和农村社区分别建成10分钟、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全市建有各级体育健身场所7000余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了1.5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我市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持续打造“魅力潍坊·浓情四季”、“潍坊市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市民文化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每年开展群众文艺演出上万场次,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每年举办风筝会、鲁台会、中国画节等重要节会,世界风筝都、中国画都的城市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 

      

三月学雷锋月活动清洁公共自行车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文明家庭表彰 图片来源:潍坊市文明办

  坚持完善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潍坊市坚持创建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着力健全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引向深入。 

  强化组织推动机制。潍坊市继续保留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创城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和组长,实行高规格统筹和运作。坚持领导包靠制度,市级领导同志分别联系有关区和市直部门的创建工作,定期调度情况、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综合领域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事项,由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政策措施,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文明程度指数定期测评制度,每季度对城区文明程度进行测评,测评成绩在各类主要媒体公布,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将志愿服务、市场治理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经费投入,保障了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落实目标责任机制。实行文明城市创建属地和市直部门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市直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主要责任。每年由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通知,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关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提出落实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书》,市、区、街道各主要责任单位逐级签字背书,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落实法定化。由市创城办牵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落实《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书》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跟进追效问责。对在创建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潍坊市尊重和发挥群众主体地位,畅通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渠道。在各级主要媒体普遍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礼仪常识,曝光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民行为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社区设立“道德点评台”,开展“一台双评”活动,褒扬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现象。组织市民巡访团,实地查看、记录不文明现象和行为,通过《市民巡访简报》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开,督促整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使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真正成为群众自主参与、自我教育、自觉提高的过程,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理顺文明共建机制。坚持五大创建协调推进,将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作为重点项目,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各基层创建基础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单位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层基础。坚持城乡文明同步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环卫保洁、居民供水、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实施“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组织有条件的部门、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开展企村共建、校村共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潍坊市引导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形成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大文明城市创建格局,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全市有9个县市区创建为省级文明县市区,2个县级市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143个镇村入选省级文明村镇,170个镇村入选全省“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文明家园示范村 

  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带动了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发展。潍坊的功能设施不断完善,环境秩序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深入人心,城市竞争力、美誉度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明发展永无止境,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是荣誉更是责任。下一步,潍坊市将按照中央文明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着力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上下功夫,着力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文/图 潍坊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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