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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蓝”映衬下的城市更加靓丽

  寿光以位列县级市第五的好成绩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11月17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体与会代表。潍坊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寿光市以位列县级市第五名的好成绩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另外,我市有一批单位也在会上受到表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参加表彰大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初宝杰作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表彰大会上,潍坊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寿光市以位列县级市第五名的好成绩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除此之外,潍城区于河街道三安子村、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庄家庄村、寒亭区杨家埠旅游开发区西杨家埠村、诸城市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郝家村、安丘市景芝镇红旗村、高密市阚家镇松兴屯村、临朐县五井镇花园河村7个村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个单位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学校、潍城区实验小学2所学校入选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潍坊市委宣传部获得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表彰、全面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并非“终身制”,评上后每年都要接受中央文明办的考核,每三年复评一次。 

  与文明一路同行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反映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无论是第一次获此殊荣,还是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属不易,这一切当归功于相关城市每一个人的努力。也正是因为每一个人的文明有礼、热情友善、积极参与创建,我们的城市人才美、景才靓,才缔造起城市的文明高度。

  推进绿色出行 建设生态文明家园

  2015年2月,我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惠民,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提高城市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近年来,我市推进城市绿色慢行系统建设,建成自行车绿道1100多公里,投放公共自行车5万多辆,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城全覆盖,年骑行量超7300万人次,成为城市绿色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线。目前,越来越多的市民正以绿色环保出行的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着一份力量。

  近年来,我市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生活。对白浪河、虞河、浞河、大于河等流经市区的主要河流进行全线生态修复,以水为脉优化城市生态,先后建成植物园、白浪绿洲湿地公园、北辰湿地公园等57处公园湿地,彰显了“绿染四季、花满全城、水润潍州”的城市风貌。

  我市还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和环境治理“十大工程”,持续治理环境问题。近三年落实环保项目1668个,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水、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去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53天。另外,我市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弘扬家庭美德 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高密经济开发区冯家庄村的单美华和李济远夫妇都是小学教师。2013年,两人创办了“宝德书院”,免费向孩子们开放。2016年12月12日,单美华和李济远夫妇被评选为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此外,我市还有24户家庭被评为全省文明家庭,100户家庭被表彰为全市文明家庭。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做主人,争先锋,我与城市共提升”等系列活动,实施“四德工程”,培育道德自觉。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在全国全省领先位次。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大型志愿服务项目300多个,近60万志愿者长期活跃在全市的各项工作基层一线。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社会风向教育引导行动。

  此外,我市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在风筝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建成一批好人主题广场,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截至今年10月,已有980人进入潍坊好人榜,245人入选山东好人榜,72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累计评选全市道德模范103人,推出全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21人、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7人,涌现出了王乐义、王伯祥、崔学选、王钦峰等一批全国重大典型。

  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2015年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我市坚持创建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引向深入。

  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继续保留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在各级主要媒体普遍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礼仪常识。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同时,坚持城乡文明同步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有9个县市区创建为省级文明县市区,2个县级市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143个镇村入选省级文明村镇,170个镇村入选全省“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文明家园示范村。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文明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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