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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有车一族,大家在行车过程中,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

   

  这样

   

  甚至是这样的情况

   

  除了紧急刹车外加一身冷汗外,也经常会有市民问,对于行车记录仪抓拍到的这种违法司机的“任性”行为,能不能进行处罚?让“危险分子”们长点记性!对于这个问题,潍坊交警给出了坚定地答案,可以!对于行车记录仪抓拍到的违法行为,潍坊的警察蜀黍要严查!

  最近潍坊市公安局高新交警大队的部分警车上,多了几个新装备,车顶上加了7个摄像头,左右两侧各3个,前部中间还有一个,这就是高新交警大队正在试点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车!

   

图为潍坊交警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车    图片来源:潍坊交警微信号

  违停自动抓拍车内有一台车载平板电脑,可以实时显示摄像头拍摄到的图景。通过车顶的7个摄像头,可以自动记录经过的车辆,也可以对逆行、违法停车等违法进行自动抓拍。违停自动抓拍车目前主要在市区禁停路段活动,一旦民警在车内发现禁停路段有违停现象,只需摁一下摁扭,就会自动抓拍、记录违停车辆。

   

图为潍坊交警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车上的摄像头    图片来源:潍坊交警微信号 

  其实,不仅仅是蜀黍的违法自动抓拍车,每一位市民都可以通过上传行车记录仪视频的方式,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过程中来,共同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说到这里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了,普通市民行车记录仪上拍摄到的车辆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蜀黍的处罚依据吗?答案是肯定滴!

   

图为潍坊交警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车抓拍情况    图片来源:潍坊交警微信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命令第105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2013年3月25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3】93号)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2016年11月,公安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中,要求“开通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传送的车载行车记录仪的交通违法视频信息”。   

  晓得啦吧,在咱潍坊警察蜀黍并不是孤军奋战,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是蜀黍的坚实后盾,所以,平常开车不太注意的市民们要格外注意啦,不是路边没有电子眼就可以“任性”,还有好几百万个记录仪在盯着你呢!   

  文明交通需要每位市民的的共同参与,只有每个人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我们的道路交通才能更加安全、更加畅通、更加有序!(潍坊文明网记者王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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