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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市中心城区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本着节约土地、整合资源、保护环境、提升服务的原则,采取市县联建方式,依托昌乐县宝山纪念园建设的市级公益性公墓已经建成。该公益性公墓的建成,是我市深化殡葬改革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深得城区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科学选址,合理确定公墓具体位置。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会研究、反复选址论证,根据公墓建设选址要求,选择了位于昌乐五图街道老官李村西坡的宝山纪念园,宝通街与昌乐寿阳山路西南方向2.5公里处,距离潍坊城区27.8公里,宝山纪念园西南角正门牌坊以西、西侧环园上山路以东、南侧环园路以北成方连片区域约10000个卧碑式墓穴、三排壁葬格位为市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区域。 

  服务群众,配套多种葬式葬法。本着服务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积极整合资源,节约土地、减少成本,规划建设卧碑区、树葬区、壁葬区、水葬区等多种葬式葬法。全部建成后,除足以满足昌乐县城区4个街道和首阳山经济开发区居民需求外,还可满足我市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居民20年的身后安葬需求。城区行政区划内户籍居民去世人员,丧属可凭户籍证明、死亡证或者火化证明,自愿到公墓办理相关手续,凭安放证安排入葬。 

  公益惠民,保本微利服务收费。为维持公墓正常运转,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益惠民、保本微利、维持运转、加强管理、提高服务”的原则,区分不同位置、建成时间、建设成本等,由当地价格事务中心核定价格,依法依规收取墓位费、墓碑雕刻费、管理维护费以及骨灰寄存费、骨灰墙安放费等费用,在显著位置公示。城区范围内的弃婴、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遗体捐献者可免费安葬;特困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去世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山纪念园安葬的,享受20%减免。(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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