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文明办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文明潍坊网络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弘扬时代新风

  9月5日,寿光市委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整顿专班、复审办、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在机关单位、各镇街区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悬挂车牌或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

  据介绍,为积极践行“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的要求,寿光市文明办、交警大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力求寿光全市达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率100%,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100%的“双百”目标。各镇街区、部门单位纷纷开展宣传,组织干部群众签订安全骑行承诺书,并根据任务分工,突出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整合社会各界力量,迅速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从9月1日开始,我们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重点路口及各镇街区的警力投放,对电动自行车未挂牌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查纠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400多人。”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李昌福表示,下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增强警力,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引导文明出行。同时,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将采取协助民警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等方式加强教育劝导。对于职工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车的,一律采集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并第一时间传递到文明办,由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后进行通报,全面压实单位(村居、社区)管理责任。 

  李昌福表示,为方便市民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领取安全头盔,交警大队将持续组织开展集中上牌和头盔发放活动。市民可到交警大队车管所西南角平房办公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到交警大队办公大楼一楼公共关系办公室及银海路与圣城街、渤海路与圣城街、圣城街与建桥路、圣城街与金海路、新兴街与幸福路、学院路与新兴街等路口领取头盔。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中,约有80%未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冲击,将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要求,交警部门提醒,大家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扣好安全头盔带;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杜绝和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将电动车推入楼宇房屋内充电,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