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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局底定,各方开始进行善后谈判。东北军驻诸城部队自行改为诸城护国军,与东北军脱离关系,单独与当局接触;居正派代表赴济,在黎元洪特使主持下与张怀芝开谈。原东北军第一本队第二支队长马海龙不接受调遣,东北军下令对其通缉。

  侵犯者获得升职 护国军另寻出路

  1916年6月25日傍晚,从诸城退走的第五师一个连途经昌乐大柳树一带,“恣意抢掠”。阿陀、营丘、马宋等处所设粮柜银钱遭劫,掌柜被绑,营子庄刘家被绑走数人。他们又在姜家坊子庄拦路劫夺行人钱物。

  也是在这一天,黎元洪发布大总统令:“陆军部呈请,将黄德本授为陆军炮兵中校、王玉魁为陆军工兵中校、何克功为陆军炮兵少校,应照准,此令。”这三人都是领兵攻占安丘、临朐的第五师将官。

  次日《政府公报》刚发出,陆军部急电印铸局要其设法取消。印铸局赶紧通知送报员按数追回。《政府公报》将此令撤下,重新印刷,次日再行投送。

  尽管采取了补救措施,但6月27日的《申报》还是原文登出。《政府公报》撤掉了此令,《申报》却没有撤稿。《顺天时报》援引某政客的话说:“该部此举,乃掩耳盗铃之手段。”

  6月27日,《顺天时报》刊出《岱东司令李长乐致黎大总统电》,署名“岱东民军司令李长乐”,这是李长乐第一次以岱东民军司令的身份在报纸上“露面”。

  李长乐这封公开电向黎元洪提出,速令济武将军张怀芝将军队撤出安丘、诸城境内,以安民心而维大局。安丘、诸城两县,是马海龙、李长乐带队攻下,李长乐认为,两地皆属岱东民军的势力范围。

  李长乐直接以司令身份,而不是副司令或代理司令名义发电,显然已将赴上海磋商军队善后的马海龙排除在领导人之列。但在东北军的编制中,马海龙还是第一本队第二支队队长,李长乐为副队长、代理队长。

  7月初,经护国军军务院批准,驻周村的山东护国军正式编为护国第七军,吴大洲任军长,薄子明任副军长。日本东方通讯社电称:“周村之民军向者虽亦标榜护国军,然与南方护国军未有直接联络,近以兵力充实编成完备,已经军务院认为第七护国军矣”。诸城的岱东民军(即东北军第一本队第二支队)改编为诸城护国军,马海龙任司令,李长乐为副司令,正式脱离了东北军。

  7月3日,山东护国军代表与张怀芝代表在济南开始谈判,第二天达成协议:双方军队均守原驻地点,不得互相侵越;山东护国军驻地周村、淄川、博山、岞山、诸城。据此分析,马海龙已放弃了安丘,岞山杜仲三所率山东第四支队亦归向山东护国军。

  李长乐正式升任 马海龙遭到缉捕

  山东护国军直接与张怀芝谈判,东北军则由黎元洪特使徐朝桐主持,与张怀芝交涉。

  根据居正指示,东北军代表刘廷汉提出以下条件:停战期内双方不得有一切军事行动;北洋陆军夺取的临朐、淄川、安丘、邹平、长山各县须归还。东北军将山东护国军曾经占领又被北洋军侵夺的淄川、邹平、长山列入谈判范围,还是将山东护国军(即山东第一支队)作为东北军的一支部队对待。

  7月6日,黎元洪颁布大总统令,为统一官制,各省督理军务长官改称督军,民政长官改称省长。原济武将军、署理山东军务张怀芝任山东督军,原山东巡按使孙发绪为山东省长。

  7月9日,马海龙、李长乐发出通告称,鄙人不自量力,前次竟蒙众公推举为司令,光复山东诸城、安丘等县,至今两月,所谋善后事宜遗误颇多,扪心自问,惭愧无比,恳望我海内外旧日同志以及诸城、安丘父老兄弟,不以鄙人为不才,时赐教诲,不胜感激。通告署名为“诸城护国军马海龙、李长乐”。这封通电,有一些“告别”的意味。

  7月10日,东北军总司令居正连下两道命令:

  第一道,将第一本队第二支队长马海龙革职。副队长李长乐升任队长,兼诸城守备司令。这说明,东北军还没有最后放弃诸城这支部队。

  第二道,因马海龙“背约违命,通款敌军,实属罪大恶极”,决定对其进行缉捕,令侦探长吕介福在潍县车站严密查拿,并派员赴高密,通知山东第三支队司令兼胶高即招抚使吕子人就近缉捕,“毋令漏网”。

  对于马海龙遭缉的原因,据当事人裴鸣宇之子裴源所记,马海龙所部多数是东北地区的土匪,有掳索城中财物之为,且怀疑马海龙私下与段祺瑞联系。

  恰在这天,《顺天时报》刊登诸城方面的5封电文,斥责张怀芝“增兵寻衅,破坏共和,希图扰乱”。前两封,一是致黎元洪、国务院及各省都督、将军及各报馆电,一是致张怀芝电,发出日期均为6月30日,署名“岱东民军司令李长乐”。后三封,一是致黎元洪电,二是致唐绍仪电,三是致各界公电,发出日期不详。其中,两封署名“鲁诸城司令”,一封署名“鲁省诸城护国军司令部李长乐”。这三封电报,当是7月初岱东民军改为诸城护国军后所发。特别是最后一封,表明马海龙已经实质上不能掌控诸城护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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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昭鸿回忆文章 所记述带有偏见

  对东北军驻诸城的马海龙、李长乐部,孟昭鸿在其《诸城丙辰独立始末》中,有不少带有偏见的描述。

  该文“招募民军”一节写道:“招兵之示一出,境内外之游手好闲、武断乡曲者,以及流氓、地痞、罪囚、命犯,纷纷入城应募,而四乡颇安枕焉。”

  参加东北军的贫苦百姓,被孟昭鸿污之为游手好闲、流氓、地痞等;不说东北军纪律严明,而将境内治安状况转好,归于这些人参加了东北军,从侧面印证了东北军安境保民之成效。

  “自治局成立”一节中写道:“民军入城,即提通济义仓发商生息之本利。商董朱培基逃匿,商会遂举邰振初、张子良为代表出为办理,并同居民筹地亩捐,以通济义仓为局所,命名自治筹备局,举王荐秋为局长。筹捐之法,以50亩以上者,每亩铜元50枚;50亩以下者,每亩铜元35枚。与司令部交涉,凡系军队所需,该由商会与自治局支领,勿使军队自行下乡筹措,司令部认可。然其捕拿绅富,自行勒捐,时有所闻,自治局亦莫如之何也。自民军入城始,至九月二十二日(农历)止,共计钱七十七万七干余缗。”

  孟昭鸿所说“捕拿绅富,自行勒捐”,是因为少数地主豪绅违命不缴东北军安排的筹款,对其采取严厉措施。孟昭鸿也不得不承认,东北军禁止军队下乡筹饷,纪律颇严。

  该文还写道:“民军自独立以来,时有抢掠。而奸淫之事,向为绿林中所最忌,故一无所闻。惟自承认以后,大事婚娶,赁铺彩舆,日不暇给,后经司令严禁始止。再,民军肆扰,鸡犬不宁,四乡遂谋赠送旗匾,以防其害,而抢掠之风果为之一敛。其匾额有‘民不能忘’等文云云。”

  此段叙述,字里行间充满矛盾。孟昭鸿欲挑东北军的刺儿,却无法绕过对东北军的“赞誉”。

  孟昭鸿(1883—1947)字方陆,中年改字方儒,别署放庐,斋名宁远堂、静修堂,诸城城里人,清季邑庠生。早年参加诸城辛亥独立,失败后远离政治,醉心学问,专注史、书、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移居青岛,为山东有名的金石鉴赏家、古文字家、训诂学家和乡土诗人,著有《放庐诗集》二卷,编成《汉印文字类纂》《汉印分韵三集》,撰有《诸城辛亥独立始末》《诸城丙辰独立始末》《诸城庚午围城日记》《避难纪略》《避寇纪略》等文史文章及《诸城庚午围城纪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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