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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娟本人

    王维娟,女,196210月出生,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捎门居委居民,光荣入选2017年10月敬业奉献“潍坊好人”,并获得“潍坊好人之星”称号。
  结婚30年来,除了每天上好班,她悉心伺候生病的婆婆,帮助偿还欠下的外债,照顾年龄尚小的姑子,种好全家口粮地和菜园,主动把房子留给小叔子,照顾并承担侄女读高校的费用,儿子结婚后独自照顾失去劳动能力的婆婆……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真是个好人。曾被评为“诸城市三八红旗手”。2017年,她的事迹被山东电视台影视频道报道。 

  王维娟出生在诸城市相州镇高直村一个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又受哥哥嫂嫂们的良好影响,虽年龄最小,却知礼懂事,与家人相处融洽。 

  1987年,王维娟嫁到密州街道捎门村。丈夫是原诸城市石门乡诸城市第四高级职业中学教师,一周回家一次。当时,公公刚刚因病去世,婆婆常年有病,小叔子刚参加工作,收入微薄,两个小姑子还小,家中还欠下不少外债。伺候婆婆、照看小姑子、种好口粮地和菜园、洗衣做饭……工作之余她一点也没闲着。有人曾劝她:搬出去住吧,你们两口子去过自己的日子,一大家子住一块儿,不得把你累死。王维娟却说:我是婆婆的儿媳妇、小叔子和小姑子的嫂子,我不管他们谁来管呢?直到1990年,小叔子和大小姑子结了婚、丈夫调到了潍坊经济学校,王维娟才把家里的房子留给小叔子,自己和丈夫在外赁屋居住,并自觉每月给婆婆养老费,从开始的每月100元到后来的每月300元。1995年,王维娟和丈夫才在亲朋好友们的帮助下在村里盖上自己的房子。看到她这么累,有人问她:在你们家,数你两口子挣钱多,怎么不先给自己盖房子,还这么东取西借?她却说:家中老的老、小的小,我们不管谁管,光顾着自己还行?  

  1993年,小叔子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留下一个三岁的女孩,为了不让孩子因父母离异遭受心理创伤而影响成长,王维娟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她,教育她。2009年,侄女考入山东中医药大学,医科大学的学费相对高一些,小叔子每月收入不到两千元,根本供不起,王维娟又和丈夫在自己儿子也读大学的情况下主动承担了侄女五年医科大学及后来三年心脑血管胸外科研究生的生活费、住宿费、零用钱及部分学费。2017年,侄女已研究生毕业。 

  2012年,王维娟的儿子结了婚。74岁的婆婆,因腰腿痛、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症、气管炎等病情加重失去劳动能力。这一年,王维娟正好从企业退休,就把婆婆接到自己家细心照顾。有人说:你婆婆身体好能干的时候伺候你小叔子,不能干了、需要人伺候的时候到你家,上有老下有小,你太亏了。王维娟笑了笑说:养老是晚辈的义务,是不讲条件的,父母长辈对自己是否有贡献、帮助,贡献大小、帮助多少与养老没半毛钱关系。再说到我这里养着,老人会更好一些。是啊!王维娟是这样说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做的。她说,自己家最困难的一件事发生在1991年,做饭点火没有火柴了,去买一盒火柴五分钱,但人家不零卖,买一封五毛钱,找遍了家里所有的钱只有三毛多,没办法,向邻居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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