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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着眼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诉讼过程中全面征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信用信息,科学评定信用等级,并以信息网络为平台,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协同互动,强化诚信奖惩作用和辐射效应,形成了“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失利”的社会管理良性机制,有力促进了当事人诚信诉讼和全社会守信守法。

 

   构建“信息库” 失信主体有了“不良记录”

 

    现在,无论走进潍坊的哪一家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均会在立案时收到一份“诚信诉讼提示书”,提示其诚信参与诉讼,并告知其不诚信行为将导致的不良后果,同时引导其签下“诚信诉讼承诺书”。

 

   “你不要小看这张承诺书,它列明了不诚信参与诉讼的情形及不利后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从进入诉讼开始,就督促当事人诚信诉讼,主动履约。”潍坊中院立案庭高艳丽法官说。

 

     这是对潍坊诉讼诚信体系的第一印象。2010年以来,潍坊中院坚持能动司法,从法律与道德的对接入手,积极在司法中引入诚信评价机制,构建起了一个能够全面收集、评定所有诉讼参与人诚信信息的管理系统——诉讼诚信体系。

 

   “法院虽然掌握着诉讼参与人大量诚信信息,但是一直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机制,导致出现‘守信者失利、失信者获利’的情况。对此,我们独立研发了两级法院共建共享的诉讼诚信信息应用管理系统,对各种失信信息进行采集、等级评定和管理运用”,潍坊中院诉讼诚信调度中心负责人马怀国说。

 

    “两书、一库、一中心”的机制运转,“红、橙、黄、蓝、绿”的信用信息等级评定,一个又一个的新名词,让记者倍感新奇。它们形象而直观地诠释了潍坊诉讼诚信体系的机制框架。

 

   “两书、一库、一中心”,分别是指“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诉讼诚信信息库”,“诉讼诚信调度中心”,它们构成了集诚信提示引导、信息收集管理、失信等级评定为一体的诉讼诚信体系运转平台。当事人立案时,即送达“诚信诉讼提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提示诚信诉讼;“诉讼诚信信息库”是各类信息的“储存室”,办案法官根据案件流程随时登陆信息系统对当事人的失信信息进行客观记录;“诉讼诚信调度中心”是整个系统的“枢纽”,负责对信息库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和等级评定,并确保系统与外界的衔接畅通。

 

    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隐匿保全财产的扣2.0分;

 

    当事人以煽动闹事、上访等形式给法院施加压力的扣1.5分;

 

    当事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扣2.0分;

 

    ……

 

    这是潍坊中院制订的《诉讼诚信评级及使用办法》,对诉讼失信行为的详细列举及扣分标准。这一办法将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等5类诉讼参与主体的34种常见诉讼失信行为全部纳入其中。

 

    “诉讼诚信调度中心”在对所有失信信息进行汇总后,根据不同的分值对失信行为评定为“红、橙、黄、蓝、绿”五类,分别对应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和诚信五个等级。到2012年5月,他们已形成了涉及29935个公民和法人诚信信息的诉讼诚信信息库。

 

    流程化的信息运转平台建立后,在潍坊打官司的每位诉讼参与人,诚信与失信不再一个样,所有的失信行为都会被记录在库。

 

    设立“曝光台” 失信行为“晒一晒”

 

    青州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继宝,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逃避执行……

 

    潍坊市安城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拒不申报财产,亦不履行义务,并通过不当手段规避执行……

 

    昌邑市宏达轮胎厂,负责人刘秀荣下落不明,躲避执行……

 

    5月22日,在潍坊中院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全市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一批逃避执行、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

 

    “诉讼迟延、信访不断、‘执行难’等问题始终困扰着法院工作,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潍坊中院院长张爱云介绍说,“这些问题的产生,有法院自身建设方面的因素,但也有当事人将失信行为后果转嫁给法院的原因,说白了,就是我们为当事人的失信行为‘埋了单’。”

 

    为了将这些诉讼失信行为“晒出来”,潍坊中院建立了“信息查询”和“信息披露”制度,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规定向法院提出查询申请,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经营或经济往来中相关人员、企业的诉讼诚信状况;并定期选取典型、重大失信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失信人的资信状况。2010年以来,潍坊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2场次,公布重大失信典型案例410个。这些失信信息,对诉讼参与人来说,似一道道“紧箍咒”,督促着他们诚信诉讼。据统计,新闻发布会召开后,先后有21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诚信体系构建以来,我在工作中感觉有两个明显变化,一是司法环境明显得到优化,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好做了,伪造证据、拖延诉讼、恶意信访等现象明显减少;二是执行工作效能明显得到提升,当事人逃避执行的少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多了。”潍坊中院张广孝副院长深有感触地说,“工作搞上去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自然‘节节攀升’,司法公信力也是‘水涨船高’。”

 

    潍坊中院诉讼诚信调度中心的法官给了记者这样一组数据:2010年以来,潍坊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信访案件总量连年下降14.8%和11.3%。在去年潍坊市绩效办组织的群众满意度随机电话测评中,中院工作的群众满意率为97.1%。

 

    打好“组合拳” 执行效能大提升

 

    2011年5月,安丘某房地产公司到市工商局办理企业法定代理人变更手续,当事人本来以为“很简单”的事,却“卡了壳”。原来,该公司在一起房产买卖纠纷处理过程中,以各种手段多次逃避法院执行,安丘法院办案人员遂将该公司的失信信息录入法院诉讼诚信管理系统,并通过“点对点”交互平台披露给了工商局,同时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在该公司办证、年检过程中给予限制。公司负责人没有想到,因为在法院留下的“不良记录”,自己居然会进入了工商局的不诚信“黑名单”,无奈之下只得到法院履行了相关义务。

 

    这仅仅是诉讼诚信系统发挥功效的一个缩影。“让失信者受到制裁、守信者得到褒奖,是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初衷。要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给不诚信者及时‘贴上标签’并给予制裁,真正放大诚信体系建设的震慑功能。”张爱云表示。

 

    “执行难”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潍坊法院建立诉讼诚信体系,正是围绕着解决“执行难”这个问题,而破题立项并逐步深化完善的。

 

    为真正对失信行为起到惩戒作用,潍坊中院与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经信委和工商局、国土局和住建局等部门会签了协作意见,与同级诚信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在金融、商务、房管、国土、企业登记等10个领域,开展交流合作,严格限制失信企业或个人贷款融资、购地置产、承揽工程、出境、高消费等行为。

 

     诸城市高某借了朋友一大笔资金用于生意周转,投资失败后被告上法庭要求还款,但高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到新加坡打工长达七年未归。潍坊法院将这一情况录入诉讼诚信信息库,并披露给公安机关,2011年4月,高某因事回国欲返回新加坡时,公安机关根据诉讼诚信记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一桩桩旧账被翻了出来,一个个试图赖账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面前跌了跤,纷纷回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诉讼诚信体系的构建,使我们的执行工作更加得力,当事人逃避执行的少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多了,干警的工作干劲也更足了。”从事执行工作已15年的潍城法院执行三庭庭长马骏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工商、公安、国土等社会诚信监管部门,根据法院提供的失信信息,不予办理各类审批事项340件(次),限制贷款462笔3210万元,限制出境7人,全市共有300余个自然人或单位因行为受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裁判义务。

 

    现在,在诉讼诚信体系的助推下,法院的执行工作实现了由传统的“面对面”、“点对点”跟踪式向“信息控制”式的转变,由“单兵作战”式向“集团联动”式的转变,执行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显著增强。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分别上升6.3和2.8个百分点,执行结案率同比分别上升1.2和1.9个百分点,去年执行结案率达94.7%,“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弱化。

 

    拉长“服务链” 积极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今年3月,某银行到寿光法院查询一申请贷款企业诉讼诚信情况时,发现该企业的诚信状态显示为“红色警示”,属严重失信,在多起案件中逃避执行,便据此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决定不予放款。

 

    中国人民银行寿光支行行长姜森说:“人民银行虽然有自己的征信系统,但信息来源单一,有的企业打了许多官司,特别是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权,这些情况我们不掌握。但通过诉讼诚信系统,使我们及时了解相关企业的资信状态,不良贷款放贷率大大降低。”

 

    为发挥诉讼诚信体系的最大功效,潍坊法院在银行、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设立了64个信息查询点,通过专网将诉讼诚信数据库与相关社会诚信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开通了查询端口,主动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重大失信行为进行披露。一张诚信信息查询网,将不同社会信用管理主体融合在一起,各种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间交互传递,为他们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提供参照依据。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是一家集科研开发、机械设计、生产安装、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生产制造公司,在青州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011年7月,该公司需尽快完成一批订单,急需资金周转,但到青岛办理贷款时,银行通过“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该公司有两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结,便没有批准贷款手续。

 

    青州法院知悉这一情况后,通过“诉讼诚信管理系统”了解到该公司虽有两起案件未结,但诚信信息记录一直为“绿色”诚信,在以往任何官司中没有失信行为记录,遂将这一信息反馈给青岛这家银行,使中文集团得到了两千万贷款,确保了订单的顺利完成。

 

    “没想到法院的诉讼诚信信息这么管用,连青岛地区的银行都认可,看来以后我们更要好好地珍惜‘诚信’这张名片。”中文实业集团董事长段文伯事后遇到同行便如是说。

 

    在潍坊,不仅仅是金融部门,招商部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推荐“合作伙伴”,工商部门进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资格评定,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重大事项招标时都会先查一查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诉讼诚信信用状况,就连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候选人员的诉讼诚信状况也成为了参选资格的重要参考。

 

     法院诉讼诚信信息库俨然成为了“香饽饽”。

 

     现在,诉讼诚信体系也成为了党委政府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2011年8月,潍坊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综治委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市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调度会,加强督导检查,并将其纳入综治考核。目前,全市20余家综治成员单位都分别制订了参与诉讼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覆盖全市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框架已基本形成。

 

    如今在潍坊,“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正深入人心,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社会诚信环境明显改善,这正是潍坊法院诉讼诚信建设持续发力的结果。(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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