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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信息制度的建立,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向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直接了解和监督,这些措施对企业的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品质过关、信用良好的企业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设置,则是对不诚信企业的一种震慑。”谈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后续监管,台湾企业85度C华南区法务部负责人陈权说。

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宽进”和“严管”是两个最大的亮点。改革对市场主体“宽进”之后的“严管”作出如下规定: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按照改革进程,3月1日开始,工商部门停止了对企业的年检,而改为施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该制度,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年度报告、股东出资情况、获得资格资质等信息;工商部门通过系统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据了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搭建的工商总局和省局两级信息平台。该平台已于3月1日正式上线。“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既立足于主体信息的公示,又对主体披露的信息起到监督作用,可以有效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将过去单一的部门监管扩大为全社会各方参与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说。

“从年报公示数量的逐月递增,可以看出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增强。”厦门市工商局局长陈海疆说。

据介绍,厦门经济特区自今年1月1日率先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于3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6月上旬,已有9.63万户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公示率为48%,且公示数量呈逐月递增趋势。

为完善信用监管制度,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就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提出,省级以上工商部门根据公平规范原则,按照辖区内实有企业数量的3%至5%的比例确定检查名单。对于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企业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逾期不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表示,“除了公开披露信息,登记机关还应力促企业征信评级系统的建立,尤其是通过独立第三方的征信评级。”(经济日报记者 陈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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