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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农民在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情况下富裕起来,这是诸城市让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努力方向,适时打破城乡界线,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藩篱,也是该市乡村治理的方向。

 

    “土地流转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诸城市经管局局长王润洪坦言,在乡村治理工作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让农民从土地中获得增值收益,是个一举两得的办法。土地流转中诸城市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整合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通过鼓励产业项目和工商资本下乡,推动社区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变身为产业工人。该市依托市经管局、13处镇街和208个农村社区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探索了转让、出租、互换、转包“四种”流转方式,促进土地向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转移集中。

 

    贾悦镇西贾悦社区的宋海元是诸城市第一个注册粮食家庭农场的农场主,他介绍说:“我最早是从1996年开始流转土地种粮食,第一次流转了60亩,第二次又流转了400来亩,到如今总共流转土地1100多亩,主要是玉米、小麦轮作,俺现在可是职业农民了。”宋海元尝到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甜头。2012年他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种粮大户,并奖励一台价值20多万元的拖拉机。他还牵头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周边入社的社员都可以优惠使用、共享农机机械。今年,宋海元的400多亩小麦,平均亩产突破635公斤,纯收入达到十多万元,“这比在外面打工可赚得多啦。”宋海元乐呵呵地说。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这只是诸城市鼓励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之一,该市先后出台《诸城市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诸城市鼓励企业科学发展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政策文件,鼓励龙头企业向农村社区延伸,构建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居民”、“社区+合作社+社员”、“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等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企业、农民的互惠双赢,让农民在获得流转土地收益的同时,华丽变身为“产业工人”。

 

    55岁的管丰善是诸城市林家村镇大寨村人,如今,她却成为了林家村镇千亩彩叶林基地的产业工人。“俺也没想到俺这个岁数了还能赚这么些钱。”管丰善说,2012年她将家里的4亩多地,按800元每亩的价格流转给了彩叶林基地,基地又按每天45元至80元的价格返聘她到基地里打工,“俺现在一个月工资都在2000元左右,比原来种地的时候轻快多了,钱还赚得多。”管丰善喜滋滋地说道。

 

    让农民在不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增收致富,诸城市按照群众基础、经济条件、自然禀赋、产业优势等因素差异,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发挥各社区优势、突出特色,共培育特色产业社区132个,园区化水平超过80%。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36家,流转土地46.9万多亩,该市共核准认定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772家,潍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已达110家。(潍坊日报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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