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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以下简称“两城”创建)工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城”创建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满意度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小区功能为突破口,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为“两城”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城区治理范围为所有商业住宅小区及各部门单位、企业的宿舍区,城区以外治理范围为农村所有楼房村。其中,城区按照“物业管理小区归住建部门、单位(企业)宿舍区归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无人管理小区归所在街道”的原则落实住宅小区责任主体单位,农村楼房村由相关镇(街道、区)负责。

  即日起至4月底各责任主体单位通过宣传栏、倡议书、明白纸、微信、见面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两城”创建和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对照治理标准(附后),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

  5月上旬至5月底,各责任主体单位广泛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小区居民、志愿者参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解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对道路破损、标牌缺失、器材损坏等问题,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通过定向帮扶、物业列支、群众捐助、申请维修基金等多种形式,逐项整改解决,确保对标达标。对存在的违章建设、无证经营、消防安全隐患等,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力争取得理想效果。

  “两城”创建办公室将对各住宅小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无进展的小区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集中曝光;通报两次仍未整改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6月上旬至12月底,各小区责任主体单位要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研究制定操作性强、认可度高的居民公约、管理规定等自治办法,讲清是非,严明赏罚,引导广大居民强化自律意识,不断巩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实现常态创建、长效保持。(寿光日报记者郑小菲)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标准

  1、环境整洁。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晾乱晒、乱涂乱画、损坏花草树木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2、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桶体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醒目标识,无垃圾堆积现象。

  3、阵地健全。在显著位置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登、及时更新“两城”创建、全民健康、文明生活等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居民文明公约,悬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语,利用墙体、版面、灯箱广告等载体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公益广告,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

  4、安保有力。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治安辅助力量和设施配备到位,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僵尸车”等及时清理,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无乱改车库现象。

  5、楼宇文明。开展文明楼宇、红旗楼道、文明住户等文明创评活动,建设先进楼宇文化;楼门内干净整洁,每个楼栋设置专门广告投放栏,无堵塞、乱贴乱画现象,楼门、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6、设施完好。小区文体活动室、健身广场按时开放,使用正常,活动器材、公共服务设施有专人管理,无缺损、毁坏现象,定期开展邻里节、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居民关系和谐;新建小区(2002年以后建造的电梯商品房)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7、服务规范。物业营业厅(小区传达室)显著位置张贴行业服务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创建档案齐全(投诉处理记录等)、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

  8、居民友善。通过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两城”创建工作,居民精神风貌良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对“两城”创建的内容知晓率和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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