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方便逆行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7月16日上午9时45分许,一名身穿粉色短袖的中年妇女驾驶一辆粉色两轮电动车,沿兴隆路由东向西行驶且车速不慢。此时几辆机动车正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见到该妇女在车流中逆行,不得不放慢速度。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示意该妇女停车,该妇女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听从民警的示意,继续行驶了七八米才被民警拦停。
面对处罚,该妇女刚开始一脸不悦。据其介绍,她姓刘,在附近大型商城购物后,见车流量较大而调头口比较远,于是贪图一时方便在车流中行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整治点,并对非机动车逆行违反的相关法规及危险性进行了一一讲解,根据规定,对该妇女罚款20元。面对教育,该女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将安全驾驶,对交警的查处行为表示理解。
民警介绍说,当天对该妇女开具违法告知单,是临朐交警部门整治行动以来的首张罚单,这标志着临朐交警将对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始实施现场处罚。
私自焊接儿童座椅载着孙女逆行
当天上午9时40分许,一名身披遮光斗篷的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从路旁的沿街商铺出来后,一路沿兴隆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将其带至路旁整治点。
就在这时,民警意外发现,该女子所骑电动车脚踏板处自行焊接了一个儿童简易座椅,该座椅上坐着一名2岁左右的小女孩,钥匙正对着孩子的额头。据该妇女介绍,她是小女孩的奶奶,带着孙女在附近游玩,之后顺着兴隆路寻找其他游乐场所。本来打算正常行驶,却因为车流量大,见需要等一阵才能通过斑马线,这才贪图一时方便逆行抄近道了。
由于该妇女无法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民警通过警务设备查询,对该妇女及小女孩进行了身份核实。核实其身份后,民警对该妇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了罚款20元的处罚。
截至当天10时30分,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先后有8名电动车驾驶人因为逆行被处罚。(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