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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中说:“礼者,理也,德之则也”。中国自古就是人情社会,这种人情表现在邻里间的相互帮助、亲朋间的彼此珍重,它可以是节日里约定俗成的来往,也可以是友人们心照不宣的守望,而这些恰恰是人情之理。但是一旦人情被蒙上功利的色彩,变成了一种赤裸裸谋利的工具,原本令人温暖的人情便会“衷心常凛凛”。

  《红楼梦》里有一幅很妙的对联,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很多人将“明世故,通人情”当作一种人生哲学,以此能够在交往中左右逢源,以此谋取私利。在他们的手中人情异化成为功利化的人脉、庸俗化的面子。于是出现了一些家庭面对应接不暇的“随份子”和“来往”,不堪重负;住医院找人、上学校找人、到政府部门办事找人的“熟人文化”盛行等不良现象。甚至“人情”充当了权力掮客,打着年节走动幌子的行贿受贿,打着礼尚往来幌子的公权私授,打着亲朋故友幌子的结党营私……也恰恰是这种所谓的“人情”,让很多领导干部放松了警惕,产生了侥幸心理,在人情的“温煮”下,带有“些许人情”的一条烟、两瓶酒,最终却勾勒出一幅长长的职务犯罪演化图。毫无疑问,这里的“人情”早已失去了应有之“理”,或者说就有“理”之形而无“理”之实。

  党员干部手持公权力、肩负为民谋福的使命,就更应好好思考“人情”。党员干部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各种社会角色集于一身,各种角色背后承载的利益难免会出现交织,所以,党员干部也需要正常的人情交往,但是切不可忘却党员姓党,牢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之中有政治”。当前,不少地区提倡相互赠阅自己读过的一本好书、相互转发廉洁短信祝语、平日里咬耳扯袖“多提醒”、民主生活会上动真碰硬“多批评”,这些方式,才是真正的“双向尊重”,而且升华了同志友谊,何乐而不为。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理”破“利”,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慎微慎行慎独,牢记“卑辞厚币,必有所图”的古训,在人情交往中看重真情实意,不要“投桃报李”;看重坦荡纯粹,不要“沆瀣一气”;看重健康志趣,不要“曲意逢迎”。同时,要教育和管理好近亲属和“身边人”,让他们知法纪、辨是非、明分寸,当好“贤内助”和“挡风板”,激浊扬清、洁身自好,共同守住人情应有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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